3.2 客流预测与分析


3.2.1 枢纽客流预测应包括枢纽客流总量预测、交通方式分担率预测及各种交通方式间换乘客流量预测。
3.2.2 枢纽客流预测可分初期、近期、远期三期。初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3年,近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10年,远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25年,航空枢纽远期应为建成运营后第30年。
3.2.3 枢纽客流分析应包括常态客流、特殊客流、客流敏感性及超高峰系数分析等。
3.2.4 枢纽综合开发应进行独立的客流预测,枢纽的交通流线组织与设施规模应根据综合开发客流的影响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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